【乞手尾錢】: |
「辭生」後即乞手尾錢,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用白布或藍布穿孔繫於手腕,父死繫於左手,母死繫於右手,帶至換孝為止,象徵死者愛護子孫,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象徵著責任之傳承。 |
【大殮與棺中佈置】: |
大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之稱。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入殮時子孫環視,有的子孫親自為之。長子用白布自屍腰提起,其餘子女抱其頭與足,小心放入棺內,此時民俗忌「人影」被壓住,故須注意燈光之光源方向。下墊棺蓆上蓋水被,加枕(中白兩旁紅內裝銀紙、狗毛、雞毛之菱角枕,表示雞啼狗吠死者才能知晨昏),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棺底最好先舖蓪草、茶葉等以吸屍汁,亦有置七星板。右腳踏銀紙左腳踏金紙(部分地區正好相反)。 |
【封釘與停殯】: |
屍體安置好後,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棺釘分四角四支長釘,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五彩布,長釘要整支打入,小釘只略釘一下,即由孝男用口咬起置於香爐。釘釘時要唸吉祥話。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
【拼腳尾物,布置孝堂與捧飯】: |
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拼腳尾物」,然後在柩前布置孝堂,以白布遮柩,設靈幃,架遺像,亡者衣服鞋襪置於椅子,置靈桌,供奉魂帛,魂幡,置一對蠟燭、鮮花,設香案、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自入木起每天要捧飯,有人捧三餐,有人捧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