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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是「榮民」,想詢問有關榮民的喪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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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一、對象:公費安養榮民(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
二、申請人: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家屬、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
三、承辦單位
1.安養內住之榮民(各榮家)。
2.安養外住之榮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四、檢附申請資料
1.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2.載有亡故榮民死亡記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但受理機構得連結內政部戶役 政資訊系統查詢列印者,免附。
五、申請期限:請於死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內容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首頁>主要服務>服務照顧>善後服務>喪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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