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我是「僑胞」,想詢問喪葬慰問金?

  • 回覆:


    海外僑胞回國定居、觀光或探親時,遇有特殊急難事件導致死亡者,「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得在預算範圍內依申請發給慰問金:


    一、申請人:為僑胞之法定繼承人;繼承人有數人時,應由全體或委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向本會申請。


    二、申請期限: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


    三、準備文件:

    1.華僑身分證明文件(如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出生證明、僑居證明、父母國籍證明等證明文件之一)。

    2.死亡證明書。

    3.護照、入境證或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後退還。

    4.申請人與僑胞本人之法定繼承相關證明文件。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官網】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首頁>僑民聯繫>僑團(胞)服務>僑胞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