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請問殯與葬有甚麼不同

  • 回覆:

    基本上台閩地區喪葬活動是由一系列的儀式所組成,而非單一的典禮。

    。整個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
    「殮」(淨身入棺)
    「殯」(停棺祭拜)
    「葬」(造墳入土)

    每一階段都具有一些特殊的儀式及陳設,以上三階位進一步說明如下:
    「殮」主要對死者身體做一番恭敬的處理和掩藏。
    「殯」主要係停放死者於棺中進行弔唁。
    「葬」主要以告別及安頓死者最後歸宿為主

  • Q

    我要諮詢喪葬事宜或反應客戶服務問題,該如何與萬安生命聯繫?

  • 回覆: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絡:

    A.24小時免費服務專線:0800-899-999

    B.預約諮詢:填寫「預約諮詢表單」,客服⼈員會在週⼀~週五08:30-17:30主動與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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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家人病危目前正在醫院中,若要請萬安生命辦理喪葬禮儀,該怎麼做?

  • 回覆:

    萬安生命已與國內多處醫療院所合作,在院內往生室 / 太平間設置服務據點,可以即時提供各項免費的禮儀諮詢或服務,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跟我們聯絡:


    A.可以請護理站人員通知萬安的駐點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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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安生命的同仁將24小時隨時提供您所需要的服務,「託付萬安 萬事心安」。

    服務據點查詢

  • Q

    請問辦理一場殯葬費用要花費多少呢?

  • 回覆:

    喪禮費用的產生是依據宗教、家屬需求以及用品等級而定,費用由6.6萬元~上百萬元不等,目前平均消費約落在15萬元~18萬元(不含塔位)。萬安生命了解您的需求,貼心的提供線上預算規劃,您可依照子女人數規劃或依照實際需求進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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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簡單預估可能會需要的費用後,如您需要進一步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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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撥打24小時免費客服專線 0800-899-999 由專⼈即時解答。

  • Q

    請問家人的塔位已先購買,還能請萬安生命協助辦理身後事嗎?

  • 回覆:

    可以的,您的托付,是對萬安的肯定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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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請問當初非萬安生命承辦的案件,百日、對年與合爐等後續儀式可以請你們協助嗎?

  • 回覆:

    可以的,您的托付,是對萬安的肯定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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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百日、對年、合爐

  • Q

    請問萬安生命的喪儀費用收款方式?

  • 回覆:

    為保障家屬權益,本公司在家屬完成預算規劃並確認內容後,分訂金與尾款二部份進行收款,總公司收到款項後就會開立統一發票以郵寄方式送達。

  • Q

    請問萬安生命是否提供佛教、道教以外的宗教喪葬禮儀服務?

  • 回覆:

    有的,萬安生命以服務大眾之心出發,除了提供道教、佛教喪葬禮儀外,萬安生命也提供天主、基督、日蓮正宗、回教等喪葬禮儀。我們的禮儀服務人員在開始執行服務前,會針對所有宗教禮儀方式做一完整的教育訓練,所以各種宗教喪禮儀式,萬安生命都有提供。

  • Q

    請問萬安生命有協助帶勘先人的「墓園寶塔」嗎?

  • 回覆:

    萬安集團旗下的「賜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專注於「葬」的領域,以專業訓練、透明服務、企業經營的方式,提供塔位及相關產品的諮詢與服務。如您有任何的需求,可以致電萬安生命24小時免費客服專線 0800-899-999,或是直接與您專屬的禮儀同仁聯繫,協助處理帶勘事宜。

  • Q

    萬安生命是否有代訂花籃服務?

  • 回覆:

    我們是有雲端代訂的服務。當您收到訃聞時可以查看文內有提供訂製花籃的QRcode,掃描後按著步驟執行即可。亦可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絡,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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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家屬可否先行參觀喪儀地點(告別式)、禮儀流程?

  • 回覆:

    當然可以,倘若您要參觀一般告別式場地設置在殯儀館內的喪禮儀式的話,可以直接前往各大殯儀館直接參觀;或由我們安排專屬人員為您做深入的解說與導覽。

  • Q

    我想要規劃生前契約,請問有可以參考的資料嗎?

  • 回覆:

    萬安生命所推出的「生命契約」是依據近年國人最常用的服務內容而制定,內容規劃完整,民眾僅需要考慮宗教習慣或告別式參加人數就可以輕鬆選定,此外,萬安也提供分期付款方便您做財務規劃。


    可至萬安生命官網下載契約範本,如需進一步的詳細說明,請直接撥打24小時免費客服專線0800-899-999由專⼈即時解答,也可以填寫「預約諮詢表單」,客服⼈員會在週⼀~週五08:30-17:30主動與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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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下載生命契約檔案

  • Q

    請問你們公司會收紅包嗎?

  • 回覆:

    萬安生命的價格非常透明化,我們會依照治喪規劃書協議收取費用,和傳統葬儀社不同,我們不允許任何服務人員收受紅包,即使是致謝的酬紅也是不可以的,若有同仁私下收取紅包,查證屬實就會依照違反工作管理規章辦理。

  • Q

    可以委託萬安生命「遷葬」嗎?

  • 回覆:

    可以的,您的托付,是對萬安的肯定和信任!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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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萬安生命有做「寵物殯葬」嗎?

  • 回覆:

    有的,您的托付,是對萬安的肯定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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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骨罐」要怎麼選呢?

  • 回覆:

    骨罐是指大體在火化後,用來盛裝骨灰的容器。一般的情況,骨罐的正上方放置亡者的兩吋磁像,磁像下方書寫稱謂及亡者姓名,磁像左右兩邊為亡者之祖籍,姓名右側為生歿日期,左側為奉祀者姓名或奉祀者人數及其與亡者的關係。 


    骨罐多以石材來區分等級,石材稀有度、硬度、紋路、色澤都是決定價格的因素。一般而言,高價位的骨罐有碧玉、高級青玉、純青玉、紫玉、粉彩玉材質,中價位的骨罐有青玉、粉玉、金花玉、水晶琉璃、羊脂白、紅花崗、蜜蠟、木紋石,低價位的骨罐則有白玉、黑花崗、青斗石、大理石。


    骨罐的材質種類繁多,選擇骨罐時最好還是要依照塔位地點做為考量。骨罐最重要的功能為其耐潮性,如果塔位的地點有中央空調,相對選擇一般的玉石類的骨罐即可。若是預算較高的話,也可選擇碧玉材質的骨罐,這類骨罐附有寶石鑑定書,材質好的骨罐可達到百年抗潮之功效。 


    骨罐代表的意義為: 

    1.百年大計-往生親人永遠的家。 

    2.考量台灣氣候環境,建議可選密度較高,或具有防潮功能的骨罐。 

  • Q

    訃聞要用什麼顏色?

  • 回覆:

    訃聞的樣式和顏色的使用上,都有其嚴謹的使用規則,60歲以下用白色的,60歲以上用粉紅色,皈依佛教者可用黃色。

  • Q

    喪假怎麼請,才不會損失權益?

  • 回覆: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勞工喪假依下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 Q

    死亡證明書該如何申請?需要申請幾份呢?

  • 回覆:

    「死亡證明書」依照往生情形而有所區分,主要分為下列狀況:


    ➊於醫院內往生:

     ‧至醫院護理站辦理「死亡證明書正本」,需備有亡者身分證、家屬(申請者)身分證、家屬(申請者)印章。

     ‧遇醫院下班時間,可先申請「臨時診斷證明書」,供進館之申請。再於上班時間,辦理正式死亡證明書。

    ➋由醫院回家往生:

     ‧醫院若不開立死亡證明,須請「地方衛生單位」至家中或殯儀館開立。

     ‧依習俗將病危的親人載回家中,須向護理站接洽,安排備有維生器材的救護車。

    ➌於家中往生:

     ‧須自費委請「行政法醫相驗」在家中開立死亡證明書正本。

    ➍意外往生:

     ‧須通知「事故發生地點管區警察聯絡檢察官報驗」,由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書。


    有很多項目都需要死亡證明書,所以建議在申請死亡證明時以15份為主,以免因數量不足還要再跑一次申請的行政流程。

  • Q

    親人死亡後,應於多久期間內辦理除戶?除戶證明要如何申請?

  • 回覆:

    依戶政機關之規定,應於30天內辦理死亡除戶手續。

    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申請人:死亡者之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等身份。

    ➊死亡證明書正本

    (死亡證明、屍體相驗證明書、死亡宣告之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

    ➋申請人的身分證正本

    ➌申請人的印章(或簽名)

    ➍死者之身分證正本(若遺失則免付,但需告知承辦人員)

    ➎若死者有配偶者,檢附配偶身分證、近兩年符合規定的半身彩色照片、規費50元辦理換證。


    線上申請: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申辦作業。

    我要線上申請

    申請人資格:

    ➊年滿20歲(或18歲以上已婚者)領有自然人憑證之國人。

    ➋死亡當事人不可為戶長。但單獨生活戶或戶長死亡登記後戶內僅餘1人為當然戶長者,不受限制。

    ➌申請人須為死亡當事人之親屬、配偶、同戶之人,其餘申請人請臨櫃辦理。

    ➍需為國內死亡(有衛福部、法務部或國防部或司法院之死亡通報者),含法院死亡宣告裁定確定。

    ➎需在法定期限(死亡30日或裁定確定30日)內才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Q

    爲什麼要預談︖

  • 回覆:

    現代因教育普及、資訊發達,民眾重視[知]的權益,因為越早掌握訊息,才有充分時間做準備。

    尤其,喪葬禮俗在很多⼈的⽣活裡是鮮少碰觸的領域,⼀旦遇到狀況時,常常令⼈驚慌失措,或事後懊悔。近年,各界開始推動[⽣命教育],期待正⾯解讀思考⽣命議題,以⽣命禮儀業來說,常遇到的就是[⽣前契約]以及[事前預談]。


    【⽣前契約】

    通常是指在健康的情況下為未來的事做規劃。規劃內容包含儀式的型態,告別⽤的照⽚、最後安厝的地點,其優點是未來執⾏時可以依照⾃⼰的規劃辦理,⽽非由他⼈決定。履約時,有專業⼈⼠從頭引導辦理,家屬省去找廠商以及討論時可能產⽣的摩擦。


    【事前預談】

    以時間來看分為兩種,⼀種是重⼤慢性疾病病患或安寧病房的病患。另⼀種是在急診室,當醫⽣發出病危通知時,家屬即可著⼿進⾏預談,從免費諮詢過程中了解喪葬禮俗的整體流程,並且判斷諮詢⼈員是否夠專業、值得託付,當事件發⽣時,才能在理智的情況下⾯對⼀切。

  • Q

    家⼈病危臨終時,我可以做什麼?

  • 回覆:


    【傳統習俗】

    在過去的社會,覺得談及死亡,視為觸霉頭,總以迂迴、忌諱避開談論死亡。以致很多家庭,已到臨終時刻,都來不及開口與家屬討論喪葬及身後事的事宜。而逝世後,只留 下了無所適從的親人和擲不完的筊。 


    【現代觀點】

    1.可以把握機會以肢體、語言對臨終者表達關愛、感謝、祝福、告別。 

    2.注意傾聽或觀察,家人發出之訊息。 

    3.越來越多人會選擇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的方式,不做無效的治療或急救,較能慢慢坦然接受生死及善終的觀念。 

    4.可以嘗試把過去想對家人說卻沒說出口的話、沒解開的心結,勇敢的努力說出口,雖然有難度,但不要讓沒說出口的愛,變成往 後內心的遺憾。 


    【道別範例】 

    在每個人的生命裡,學習道別是人生必修的一堂課,不論是臨終者或家人,都需要互相好好的道別,才是對每場相遇的尊重。 長大後會學習愛人也會被愛,但也會,目送他們離開。嘗試說道別的話語,不是一下子 就能說出口的,但道別的含義,可以使臨終者安心地前往下一個旅程邁進。 


    您可以坐在臨終者的床邊,用最溫暖、柔和的語氣說,以下為道別方式的範例:

    「我很幸運,這一生能成為你的OO(女兒、兒子、丈夫、妻子...朋友),謝謝你帶給我的一切回憶,雖然希望能永遠與你同在,但又捨不得看著你繼續受苦,只能祈求你到更好的地方,沒有病痛與折磨。我們相處過的日子,我將放在心中永遠珍惜,我會好好照顧自己及家人,請你放心。」 

  • Q

    為什麼要「留⼀口氣回家」?

  • 回覆:


    【傳統習俗】

    在傳統的觀念中,過度強調需在往⽣前留⼀口氣回到家,⽽醫護⼈員為了滿⾜家屬的需求,總盡全⼒使⽤各種急救⽅式,來維繫家⼈的最後⽣命,只為了那⼀口氣需在家中嚥氣。


    照古禮,認為臨終的家⼈在往⽣斷氣以前,必須留⼀口氣回家,因為很多家屬覺得這是為摯愛最後做到的事,也是為了滿⾜傳統習俗上「壽終正寢」的觀念。


    【現代觀點】

    隨著時代進步及社會⽣活形態之變遷,已逐漸有「殯葬⾃主」、「善終」的觀念。最主要是必須尊重臨終者的個⼈決定 ,及重視病⼈善終的權益。


    雖然現今還是有少數⼈會留⼀口氣回家 ,但⼤多數的家屬都希望在臨終時,臨終者的身軀能受到有尊嚴且完善妥適的醫療照護,讓⽣命不做無意義的急救延長,且選擇⾃⼰想要的喪禮、葬儀形式,來決定⾃⼰最後的旅程。

  • Q

    各個政府單位查詢喪葬津貼申請電話為何?

  • 回覆:

    一、勞保、國保、農保

      申辦單位:勞工保險局/總機:02-2396-1266轉分機2263或0800-078-777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二、公教人員保險

      申辦單位: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總機:( 02 ) 2701- 3411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三、榮民就養喪補費  

      補助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總機:(02)2725-5700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四、僑胞喪葬慰問金

      補助單位: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官網/總機:(02)2327-2600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 Q

    有關「勞保–本人死亡 」的喪葬給付為何?

  • 回覆:

    「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應擇一請領。


    一、喪葬津貼: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或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


    二、「遺屬津貼」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 98 年 1 月 1 日前有保險年資者,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姊妹者。


    三、「遺屬年金給付」請領資格: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

    2.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者。

    3.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主

    查詢路徑:勞工部勞保局首頁>業務專區>勞工保險>給付業務>死亡給付>請領手續>本人死亡給付


  • Q

    有關「勞保–家屬死亡 」的喪葬給付為何?

  • 回覆: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喪葬津貼。所稱父母、子女、係指生身父母、養父母、婚生子女(包括依民法規定視為婚生子女者),或已依法收養之養子女而言。


    二、給付標準 :

    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1.父母或配偶死亡時,發給3個月。

    2.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2.5個月。

    3.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1.5個月。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主

    查詢路徑:勞工部勞保局首頁>業務專區>勞工保險>給付業務>死亡給付>請領手續>家屬死亡給付

  • Q

    如何請領「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

  • 回覆:


    【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 】

    1.被保險人於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死亡時,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喪葬給付 5個月。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 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

     

    2.舉例來說,若被保險人於104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則喪葬給付金額為18,282元×5= 91,410元;如果被保險人於103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的人於104年1月20 日申請喪葬給付,因為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7,280元,所以喪葬給付金額為17,280元×5=86,400元。(更新日期:105/2/18)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 勞動部勞保局首頁>業務專區> 國民年金>各項給付>喪葬給付> 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 

  • Q

    如何請領「國民年金」的遺屬年金給付?

  • 回覆:

    一、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如遺有符合請領條件之「當序遺屬」 (即最前面順位的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1.參加國保期間死亡。

    2.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3.年滿65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


    二、受領遺屬年金給付的順位如下:

    1.配偶及子女。(第1順位)

    2.父母。(第2順位)

    3.祖父母。(第3順位)

    4.孫子女。 (第4順位)

    5.兄弟、姊妹。 (第5順位)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勞動部勞保局首頁>業務專區> 國民年金>各項給付>遺屬年金給付> 請領資格

  • Q

    要如何申請「公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

  • 回覆:


    一、一次死亡給付標準:


    1.因公死亡者,給付36個月。


    2.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付30個月。但繳付保險費20年以上者,給付36個月。


    二、遺屬年金給付標準:(限公保法第48條第1項第1、2款規定適用公保年金給付規定之被保險人適用)


    1.被保險人在職在保期間死亡,其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條件之遺屬選擇請領遺屬年金給付者,以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前10年平均 保俸計算,保險年資每滿1年,給付0.75%,最高以給付26.25%為限。


    2.因公死亡者,其加保年資未滿15年,得以15年計給。


    3.領受養老年金給付者死亡時之ㄧ次養老給付餘額:

    以養老年金給付領受者原應領之ㄧ次養老給付月數按其喪失領受權利時最近一期核付養老年金給付所據平均保俸計算出一次給付金額後,扣除已領受養老基本年金給付總額後之餘額。


    4.領受養老年金給付者死亡時之遺屬年金給付:

    領受養老年金給付者死亡時,其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條件之遺屬得按原領養老年金給付金額之半數,改領遺屬年金給付。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臺灣銀行官網】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 臺灣銀行首頁>公保服務>保險種類>公教人員保險 

  • Q

    要如何申請「公教人員保險」眷屬喪葬津貼?

  • 回覆:


    一、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給與喪葬津貼:

     1. 父母及配偶,給與 3 個月。

     2. 子女之喪葬津貼:

      (1) 年滿12歲,未滿25歲者,給與2個月。

      (2) 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12歲者,給與1個月。


    二、符合請領同一眷屬喪葬津貼之被保險人有數人時,應自行協商,推由一人請領。


    三、被保險人之生父(母)、養父(母)或繼父(母)死亡時,應在不重領原則下,擇一請領。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臺灣銀行官網】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 臺灣銀行首頁>公保服務>保險 種類>公教人員保險

  • Q

    我是「僑胞」,想詢問喪葬慰問金?

  • 回覆:


    海外僑胞回國定居、觀光或探親時,遇有特殊急難事件導致死亡者,「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得在預算範圍內依申請發給慰問金:


    一、申請人:為僑胞之法定繼承人;繼承人有數人時,應由全體或委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向本會申請。


    二、申請期限: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


    三、準備文件:

    1.華僑身分證明文件(如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出生證明、僑居證明、父母國籍證明等證明文件之一)。

    2.死亡證明書。

    3.護照、入境證或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後退還。

    4.申請人與僑胞本人之法定繼承相關證明文件。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官網】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首頁>僑民聯繫>僑團(胞)服務>僑胞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

  • Q

    我是「榮民」,想詢問有關榮民的喪葬補助?

  • 回覆:


    一、對象:公費安養榮民(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


    二、申請人: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家屬、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


    三、承辦單位

    1.安養內住之榮民(各榮家)。

    2.安養外住之榮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四、檢附申請資料

    1.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2.載有亡故榮民死亡記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但受理機構得連結內政部戶役 政資訊系統查詢列印者,免附。


    五、申請期限:請於死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資訊


    上述內容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首頁>主要服務>服務照顧>善後服務>喪葬補助


  • Q

    我是「農民」,想詢問關於農民的喪葬津貼?

  • 回覆: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或失蹤經法院裁定死亡宣告者,為其支出殯葬費之人得依農保條例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二、給付標準 :

    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153,000元);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30個月(306,000元)。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手續


    上述內容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主

    查詢路徑:勞工部勞保局首頁>業務專區>農民保險>給付業務>喪葬津貼


  • Q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尚未申報戶籍登記,嬰兒就死亡,可否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 回覆:

    向戶政機關補辦出生及死亡登記後提出戶籍謄本,就可以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我要了解相關資訊

  • Q

    被保險人死亡,如其家屬(配偶、父母、子女)同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得否再請領家屬死亡給付?

  • 回覆:

    被保險人死亡,得由支出殯葬之人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如其家屬(配偶、父母、子女)同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依「同一事故不得重複請領」規定,不得再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惟如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優於本人死亡喪葬津貼5個月,家屬得放棄申請本人死亡喪葬津貼,改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我要了解相關資訊

  • Q

    手尾錢要何時發放?

  • 回覆:

    依照傳統習俗, 先人會留下生前錢財給子孫,這叫做 『手尾錢』,在親人辭世時,將手尾錢用紅包袋裝好,讓親人用左手握著(金額請酌量放入),象徵傳承。 出殯奠禮中的辭生儀式後即可發放給後世子孫。

  • Q

    頭七前家中親人是否可以洗頭、剪髮、刮鬍子、剪指甲

  • 回覆:

    兒子(最主要)及未出嫁的女兒還有太太在告別式前可以洗頭,一般只要動到刀的都不可以,但 是現今工商社會,若需上班者,可用剪刀稍事修剪。

  • Q

    孝男要何時才能剪髮剃鬍?

  • 回覆:

    傳統習俗須等到對年或合爐時,也有些人會守孝3年圓滿才剪髮剃鬍;但因時代變遷目前都只需在出殯後即可除孝(洗淨、除靈)。

  • Q

    治喪期間遇到過年是否可以包紅包?

  • 回覆:

    如果是親屬可以包紅包,但朋友則需託人代送紅包。

  • Q

    治喪期間可以參與親友婚宴嗎?

  • 回覆:

    出殯後到百日之間,親友間的婚喪喜慶均不可參加。(但禮金可託人代送)

  • Q

    孕婦於服喪期間有何方式避煞?

  • 回覆:

    在孕婦腰部綁紅繩帶且要長過亡者使用的棺木才可(安胎帶)。

  • Q

    百日內父母接連過世,是否可重複戴孝?

  • 回覆:

    不可戴雙孝,要先除孝。

  • Q

    未出世的嬰兒即往生,需作何喪葬事宜?

  • 回覆:

    依殯葬法規規定,未滿20週的嬰兒往生只需透過醫院,依廢棄物處理法作處理即可;但如已超過25週,可能就需購買骨灰罐及棺木,做些較為簡單的喪葬儀式。

  • Q

    請問寫輓聯有顏色限制嗎?

  • 回覆:

    一般來說是只有黑白,但有些地區習俗會用大紅色來代表喜壽,輓聯的字體的數目一定要用單數的五字、七字、九字、十一字、十三字等等。

  • Q

    請問牌位迎回家供奉需供飯多久?應如何準備?

  • 回覆:

    初一、十五早晚供飯至對年合爐後,準備方式為於祖先牌位處另準備一張桌子,備妥亡者生前愛吃的飯菜、水果,然後燒香,香焚燒到一半時,擲茭詢問是否吃飽即可燒金紙,金紙燒畢即完成。 

  • Q

    先人出殯後,遇年節該如何祭拜?

  • 回覆:


    ● 家有新亡未滿一年者,在一年內的民俗節日 ( 如:春節、清明、端午、 中元、重陽 ) 祭拜祖先時,一律提前一天先祭拜新亡靈,( 祭拜時間並無限定 );節日當天再照常祭拜祖先。 


    ● 春節過年不買甜糕,端午節也不包粽子若須酬答親友的年節饋贈, 應該以白糖或味精為回禮。 


    ● 年初二,出嫁的女兒應買張紙製床舖 ( 新床 ) 回娘家,年初三,孝男 準備紙錢連同新床一併焚燒給新亡的逝者使用。 


  • Q

    先人出殯後,可以去廟宇拜拜嗎?

  • 回覆:


    ● 一年內家屬應避免進廟宇祭拜 ( 出嫁的女兒在百日內不能進廟宇 ), 但佛寺及土地公廟例外。

    ● 年節期間不拜天公 ( 玉皇大帝 );家裡的神明爐和祖先爐也暫勿整理。 

  • Q

    如家中有人往生,但有婚事,應在何時辦理?

  • 回覆:

    在百日內要完成- 沖喜。

    在準備洽談婚禮時,遇到家中長輩過世,依照傳統習俗禮儀,不論男女,皆需於往生長輩的百日內完成婚事,如果無法於百日內完成婚禮者,就要等到往生親人合爐之後,才能再來洽談婚事。

  • Q

    什麼是「湯罐」?

  • 回覆:


    禮體淨身源於日本,日本人將對遺體之淨身比擬浴佛之禮,故稱為「湯灌」,西方宗教如基督教、天主教中,也有對大體以香膏淨身之儀式。


    透過柔和細膩的按摩與清洗服務,可以讓亡者肌肉放鬆,呈現安詳自然的神態,也可讓親屬再一次與亡者接觸,在溫馨親密的氣氛中道別。對於 一些久病在床、許久無法好好洗澡的亡者,禮體淨身服務可讓他們通體清潔,輕鬆舒適地踏上人生的新旅程。 

  • Q

    求飯後物品要怎麼處理?

  • 回覆:

    求飯用意為向先人祈求留下食物及 福份給子孫,讓子孫多些食祿吃穿, 因此求飯物品家屬可各自帶回,白米 也可煮熟食用,不須忌諱。 

  • Q

    奠禮後拿回家的淨符該如何使用?

  • 回覆:

    參加奠禮返家後,可拿一臉盆裝入 「陰陽水」並放入淨符,待淨符化掉後用毛巾沾濕擦拭身體,其主要是有驅邪避穢的功用。


    另外若家中沒有淨符,可用陰陽水加入米、鹽亦可。(米是天地所賜,因此具有天地之正氣,而鹽是水之精華,水亦有去穢逐濁之用途,兩者都有辟穢之功效。) 


    *註:陰陽水為冷熱混成的水。 


  • Q

    為什麼要燒庫錢?

  • 回覆:


    【民間習俗】

    相傳人在投胎轉世前,會向所屬生肖的「庫官」預領一筆庫錢作為投胎路上的盤纏。因此,人往生之後需將預領的庫錢如數繳還。因此,家屬就會舉辦「燒庫錢」的儀式,讓往生者有錢可還。除了還清向庫官借的錢外,家屬還會多燒一些庫錢讓往生親人使用。


    【何時燒庫錢】

    燒庫錢儀式會在超渡法會後集中焚燒,除了庫錢外還會將紙紮...等給往生親人用的東西一併納入,因為數量多常會吸引附近的孤魂野鬼前來搶奪,此時師父會進行「壓庫」儀式,此時子孫則必須手牽著手在庫錢外圍成一個圓圈(俗稱「圍庫」),有時則以繩子在庫錢外圈成一個大圓形,子孫則手牽著繩子並呼喊往生親人來收取。因為有家人護持,附近的孤魂野鬼不敢靠近,故「圍庫」也有「子孫團結」的象徵。


    【現代觀點】

    1.近年環保意識興起,家族可商議後決定是否「燒庫錢」,或可依兄弟姐妹人數決定燒庫錢的數量,例如:一人八箱或十八箱....。

    2.各縣市環保政策不盡相同,執行細節須與禮儀人員確認。

  • Q

    為什麼要做七?該如何做七呢?

  • 回覆:


    【民間習俗】


    ⼈死後要到陰間報到,每隔七天接受⼀位殿王的審問,全程歷經⼗位神官。因此,家屬會在每隔七天時,為往⽣親⼈誦經禮懺,祈求諸佛菩薩幫忙亡魂消除業障,讓往⽣親⼈平安的通過殿王審問,順利投胎做⼈,⽽每隔七天所做的法事稱為「做七」。

    做七是由家族晚輩分別主事(主祭),以表達孝⼼與感謝之意,另依照其重要性分為「⼤七」與「⼩七」(可參考下表)。




    【佛教解釋】


    《地藏王菩薩本願經,利益存亡品》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永離惡趣,得⽣⼈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語譯:⼈在身亡四⼗九天內,親友眷屬可以把握時間,及時為之祈福超度,因為過了這段時⽇,亡魂即隨業受報轉⽣⽽去。


    【現代觀點】


    • 現代⼈因⽣活較為繁忙,有些家屬選擇只做⼤七或者是頭、尾七,⼩七則以拜拜取代。
    • ⽬前多數⼈將治喪期間安排在⼆週左右,因此做七的時間會調整為每隔兩天為⼀七,雖在程序上可調整,但頭七  時間仍應該按照風俗計算,不宜提前。
    • 台灣習俗相信往⽣者不知道⾃⼰身亡,其靈識/魂魄會在第七天回到家中,此時家⼈須安排祭品並請法師為其超渡,往⽣者也會透過儀式得知⾃⼰身亡並接受超渡。
    • 做七的時間通常會安排在晚上,但有時因場地、時間、個⼈⾏程...等原因,會將做七時間提前,只要家族成員達成共識即可,不需罣礙。


    各地風俗略有不同,可與當地禮儀師洽詢後再執⾏。

  • Q

    如何準備做七供品?

  • 回覆:

    做七時需要祭拜佛祖、殿王以及往⽣親⼈,因此需要分別準備供品與⽤品。

    傳統供品以葷食為主,現在不少⼈有吃素習慣,因此也可以選擇⽤素食祭拜。


    【素食供品】

    拜佛祖:⽔果、清茶、燭

    拜殿王:⽔果(亦可⽤三牲形狀的果凍或麵包代替)、刈⾦、發粿

    拜亡者:素⼗⼆菜碗、飯、筷、清茶、發粿、⾹、燭、⼤銀、⼩銀、往⽣紙、蓮花...等。


    【傳統供品】

    拜佛祖:⽔果、清茶、燭

    拜殿王:三牲⼀份(豬⾁、全雞、全⿂各⼀隻)、茶/酒、燭

    拜亡靈:五味碗或六菜碗、⼗⼆菜碗。


    [五味碗]

    為⼀般家常菜,必須包含酸、鹹、甜、辣、嗆等五種味道,象徵⼈的⼀⽣經歷了甜蜜、幸福、悲苦、痛苦與坎坷等,故稱為五味碗。


    [⼗⼆菜碗]

    代表豐盛之意,其中包含主食,例如:⽶飯、⽶粉,其他菜則取其諧⾳有吉祥與祝福之意,例如:春乾/乾魷⿂(有餘)、⾲菜(天長地久)、⾖乾(做⼤官)、芹菜(勤勞)、⿂丸、⾁丸(中狀元、當官員)、⾁⽚、菜頭(好彩頭)、豬腸(⽣男孩)、雞翅前膀(易謀⽣)等︔另外還有紅圓、發粿(象徵⼦孫團圓興旺)、麵頭山(又稱⼦孫山或女兒山)。


    【現代觀點】

    1.現代⼈因⼯作繁忙,無法準備供品的事可以委託禮儀師辦理。

    2.因北、中、南各區習俗各有差異,因此若要⾃⾏準備供品,則需提前跟禮儀師確認當地習慣與供品內容物。

    3.部分民眾忌食喪食或擔⼼沒時間再處理,故不將供品帶回,此時可以委託禮儀⼈員代為處理。

  • Q

    做七的供品可以吃嗎?

  • 回覆:

    基本上是可以吃的,但建議要評估做七場地再決定。


    【⾃宅】

    通常豎靈/安靈於家中,做七的場地也會選擇在家中。部分地區在法事結束後會將拜亡者的祭品留下當作隔天早上的拜飯,雖然家中有空調設備控制溫度,但因擺放時間過長,因此不建議繼續食⽤。若法事結束後即收起冰存,則可於充分加熱後食⽤。


    【會館】

    會館在營業時間都會開冷氣控制室內溫度,因此,家屬可將供品帶回家中,食⽤前仍需要充分加熱。


    【殯儀館】

    殯儀館為半開放空間,且法事執⾏時不⼀定有冷氣協助室內控溫,因此,不建議食⽤,尤其是夏天。


    【搭棚】

    因搭棚都在⼾外,為完全開放空間,除缺少控溫設備外,空氣中的懸浮物易落在供品上,讓食物變質。因此,四季皆不建議食⽤。


    【⼩提醒】

    1.以上供品係指菜碗。

    2.容器、季節、氣候、信仰都會影響供品狀況,民眾可依實際狀況做評估。

  • Q

    準備做七供品時有甚麼禁忌嗎?

  • 回覆:

    1.⼀般來說,祭拜亡者的⽔果⼤約2~3天換⼀次,最好選擇外觀完好、耐久放的種類,部分⽔果不適合祭拜亡者。

    2.不宜祭拜的⽔果:釋迦、鳳梨、芭樂、番茄等,另外成串的⽔果或內含許多許多種⼦的⽔果也不適宜。


    ※以上供品準備方式,也適用於其他形式的亡者祭拜。

  • Q

    如何在家做七?

  • 回覆:

    做七是⼀種祈求往⽣親⼈能順利通過殿王審問的法事,有分⼤七、⼩七。⼀般作⼤七時供品會較為隆重,通常會禮請師⽗或師姐誦經,⼩七可以選在靈前祭拜,供品的準備與做⼤七時⼀樣。


    【祭拜殿王】

    1.全體參加做七之家屬均需戴孝。

    2.由家屬⼀⼈點三柱⾹代表祭拜。

    3.其餘家屬雙⼿合⼗跪於⾹位前。

    4.全體家屬默念恭請

    5.祭拜完畢把⾹插在⾦紙上。


    【默念文】

    ○殿○○王,今天是民國○○○年農曆○○⽉○○⽇,是我○親○七的⽇⼦,○親於民國○○○年農曆○○⽉○○⽇○時往⽣,請○殿○○王保佑他⽼⼈家順利過殿。」


    【祭拜往⽣者】

    1.家⼈每⼈⼀柱⾹,若與往⽣者平輩則站⽴祭拜,晚輩則跪於靈桌前祭拜,向往⽣親⼈稟明:


    今⽇是民國○○○年農曆○○⽉○○⽇,○親⼤⼈您○七的⽇⼦,您的養育之恩無以為報,如今誠⼼祭拜,祈求您在天之靈能夠保佑全家身體健康,事業順利。請○親⼤⼈放⼼,後代⼦孫⼀定會彼此照顧,全家和樂相處,○親⼤⼈不必眷戀紅塵、放下萬緣,往⽣極樂世界。


    2.祭拜完畢後,由⼀位家屬把⾹收齊,拜三拜後再把⾹插上。

    3.等候20分鐘(⾹燃燒剩1/3時可以再燒第⼆⾹),此時可以唸經⽂迴向給往⽣親⼈,經⽂內容不限,佛號或六字箴⾔亦可。(若不念經迴向則可以跳過此步驟)。

    4.待⾹燃過半後,取杯錢以順時鐘⽅向繞3 圈在擲杯,請⽰往⽣親⼈是否食⽤完畢︖

    5.得到應允才能收供品。

  • Q

    為什麼要做功德法事?

  • 回覆:


    【民間習俗】

    依道教觀念,認為唯有透過誦經禮懺,才能拔渡亡魂升天,因此相當注重功德法事。 法事功德的目的是超渡亡魂,同時也普渡孤魂野鬼,一般於出殯前一天延請道士設壇舉辦。

     

    人離世的原因不同,通常家人會選擇適合的功德為其超渡。


    其進行方式為:恭請三清(上清、太清、玉清)祖師做主,喚請亡魂至壇前,為他課誦「冥王經」、「慈悲滅罪水懺」等經懺,透過「走赦」儀節,再以「給牒」、「過橋」方式,以示亡魂已被超拔度化,不會沈淪地獄之中。 


    【現代觀點】 

    雖然功德法事屬於道教的科儀,但在傳統信仰中往往以融合佛教與道教的觀念,因此在喪禮規劃期間,一般人皆希望自己的親人在往生後能夠藉由功德法事得到迴向,讓其解除痛苦並順利前往極樂世界,尤其是因意外與生病而離世者,因此,在傳統觀念中,舉辦功德法事亦有表達孝心之意。 但因功德法事通常未列入基本規劃中,會另外產生費用,因此在與禮儀人員商討時,可以先提出要求將其納入規劃以便掌握執行預算。 

  • Q

    有哪幾種功德?

  • 回覆:


    【開魂路功德】

    此功德會在逝者過世的三天內進行,人在剛往生時,是逝者最徬徨痛苦恐懼的時候,並不知該 何去何從,在這時候最好是以誦經或助念來平穩靈魂,幫助逝者在前往陰間的道路上,請佛祖帶領著亡魂順利的通往西方極樂世界。 


    【藥懺功德】

    逝者在生前因病痛所苦長期吃藥受病苦折磨,無法治癒而往生者,為使亡魂在往生後,能脫離身體的病痛,家人可以誦經禮請藥師良藥加持,會有破藥壺、跑藥懺的儀式,把陶壺熬煮的藥水服於亡魂,象徵著逝者大病痊癒,身軀脫離痛苦侵害,能無病無苦的逍遙自在的前往下個旅途。 


    【打枉死城功德】

    亦稱打地獄或超度功德。因意外、自殺、車禍、遭人殺害...等,非自然死亡的亡魂,其靈魂會被禁於枉死城內,故需要為亡魂誦經超渡,解救出枉死城,使其亡魂脫離苦難,才得以順利轉世投胎。 


    【打血盆功德】

    指女子在生產時而不幸往生,亡魂會浸在血池中受苦刑,故需要請道士做功德為其誦經超度, 使亡魂能夠脫離苦難從血池中牽引出來,順利的前往極樂世界。 

  • Q

    如何準備做功德的物品?

  • 回覆:

    做功德法事,四果及十二飯菜為最基本需準備的祭品。 


    【開魂路】

    主要以「誦經」為主,讓亡魂能找到光明的方向。 


    【藥懺功德】

    烘爐、木炭、藥壺、臉盆、雞蛋十二顆、鴨蛋或皮蛋、一組杯碗、六味丸。 (儀式當天請穿著方便活動的鞋子及褲子,因會需要與法師一同跑藥懺儀式)


    【枉死城】

    枉死城紙厝一座、庫錢、金銀紙(路錢)、小三牲、亡者衣服一件、鞋一雙。 


    【打血盆】

    沙子一包(約 7 公斤左右)、三杯水、雞蛋三顆、瓷碗十個、粗瓷碗公、八隻小令旗、紅色色素。 


    (以上功德準備物品,如擔心法事結束後沒時間處理,故不將物品帶回,可以委託禮儀人員代為處理。)

  • Q

    什麼是遺產稅 ?

  • 回覆: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一章第一條,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 Q

    何時要申報遺產稅 ?

  • 回覆:


    1.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 ( 包括動產、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 ), 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 6 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 


    2.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向臺北國稅局申報。 


    3.符合財政部 108 年 11 月 15 日發布「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 定之案件,繼承人可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只要備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即可就近至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 

  • Q

    誰是遺產稅繳納義務人 ?

  • 回覆:

    1. 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

    2. 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3. 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 

  • Q

    那些財產應合併申報課徵遺產稅?

  • 回覆:

    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下面各類財產都應該合併申報課徵遺產稅:


    1.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遺留的不動產、動產和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比如說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股票、股權、存款、公債、債權、信託權益、獨資合夥的出資、礦業權……等。


    2.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87年6月25日以前為死亡前3年)內贈與給配偶和各順序繼承人,例如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以及這些親屬配偶的財產。


    3.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成立信託時,其信託財產。


    4.被繼承人為信託關係存續中之受益人時,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15條;民法第1017條)

  • Q

    遺產由何人繼承 ?

  • 回覆:

    依民法第 1138 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1. 直系血親卑親屬。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 Q

    在何種情形下須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 ?

  • 回覆:

    當親屬身後有財產,但不知其身前所負的債務有多少時,可採取「限定繼承」。採用限定繼承者,須於繼承三個月內辦妥相關手續。當繼承人面對親屬生前負債多於遺產時,可採用「拋棄繼承」,並需在三個月內 完成相關手續。 

  • Q

    親屬死亡,能否擅自取走他 / 她的存款 ?

  • 回覆:

    親屬死亡後,其權利能力已消滅,繼承人不得蒙蔽銀行人員,而不告知存款人死亡之事實,進而持印章或提款卡行使權利,此已涉偽造文書罪。 

  • Q

    大陸地區人民如何繼承在台之遺產 ?

  • 回覆:

    大陸地區繼承人之身分或戶籍資料→由大陸公證→省市公證→人協會 副本寄台,經台灣地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 Q

    華僑及外國人如何辦理遺產繼承 ?

  • 回覆:

    華僑及外國人繼承國內財產需證明其繼承人身分,應檢附其所在地國經公證人證明之宣誓其身分文件,或其曾在台設籍最後戶籍謄本。 

  • Q

    遺產稅如何節稅 ?

  • 回覆:

    遺產稅雖於修法後調降稅率,但仍有不小的節稅空間。現實中當我們為賺取 5~10% 的獲利而用盡心思時,可善用節稅功能將財產更完整的保留下來。

  • Q

    養子女有繼承權嗎?

  • 回覆:

    民法第1077條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依此,養子女對於養父母之遺產,自有繼承權。養子女之子女,亦有代位繼承權。

  • Q

    私生子女有繼承權嗎?

  • 回覆: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是直系卑血親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此,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第一順序之繼承權。被繼承人之私生子女即為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當然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之權利。

  • Q

    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 回覆:

    繼子女與繼父母間,並無血親關係,也非民法第1138條規定之繼承人之一,故繼子女並無繼承繼父母遺產之權利。但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若有法律之收養關係,「繼子女」之法律身分即同「養子女」之身分。養子女對養父母之遺產有繼承權,被繼父母收養的繼子女當然有繼承繼父母遺產之權利。相對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若有法律之收養關係,繼父母也是繼子女遺產之第二順序繼承人。

  • Q

    遺產稅應向什麼地方申報?

  • 回覆:

    向當地國稅局總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

  • Q

    什麼是「環保自然葬」?有沒有申請資格限制呢?

  • 回覆:

    環保葬顧名思義與大自然整體環境、節省土地資源有關。


    指的是當人往生後,以火化的方式將遺骸燒成骨灰,再經研磨處理。於政府劃定之區域進行環保葬。故不做永久的設施、不放進納骨塔,亦不立碑、不設墳。

民眾只要備齊相關証件(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就可以到有辦理環保葬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沒有資格限制,往生者不必要是該縣市市民、也不必一定要是往生後多久之內才能申請。


    現行環保葬,在人往生之後到安葬之前,所有的殮殯奠等喪葬儀式其實和一般葬法都是相同的。但是會選擇還保自然葬的人,多是具有自主意識的人,於生前已為自己規劃喪葬禮儀,或是舉辦生前告別式,其方式是很多元的。

  • Q

    環保葬有哪些選擇?

  • 回覆:

    環保葬目前分為三大類:

    一、「樹葬與花葬」。

    二、海葬(海上骨灰拋灑)。

    三、灑葬(公墓內骨灰拋灑)、植存(公墓外骨灰拋灑或埋藏)。

  • Q

    要如何在「生前」申請環保葬呢?

  • 回覆:

    承辦機關: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

    申請方式:

    一、臨櫃辦理-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3.委託申請者,需附委託申請書1份及委託者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我要了解相關內容


    二、網路申辦

     1.如欲提前規劃身後事(環保葬)者請點選「立即線上申辦」。

     2.本案件提供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等方式。

     3.網路申辦案件相關說明請參照「臨櫃申辦」頁面說明。

      我要線上辦理

  • Q

    過世的家屬想要「海葬」,該如何進行呢?

  • 回覆:


    海葬流程:

    (1) 海葬前,骨灰需經再研磨。

    (2) 骨灰應放入可分解且無毒性之環保骨灰盒(/袋) 。

    (3) 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自治法規提出海葬申請,並依規定辦妥出海登記。

    (4) 確定海葬日期(須考量天候因素,秋冬浪大海象不穩,應慎選舉辦,並應避開颱風期間)。

    (5) 搭乘遊艇至法定可拋灑骨灰之海域(骨灰拋灑地點應避開《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所規定不得拋灑骨灰的海域)。

    (6) 當船行駛至港口防波堤外6,000公尺以上之合法拋灑骨灰海域,恭敬將骨灰盒(/袋)灑入海中。

    (7) 記錄骨灰拋灑地點的經緯度,以便日後追思。

    (8) 拋灑骨灰後,拋撒些許花朵、花瓣或花束,取代焚香及燒冥紙。

    (9)眾親友默禱祝福,恭送骨灰沉入海中,圓滿完成海葬儀式。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內容


    上述內容以【內政部】公告為主。

  • Q

    什麼是「樹葬」與「花葬」?該如何進行呢?

  • 回覆:

    樹葬與花葬是指於公墓內將骨灰藏納於土中,再植花樹於上,或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之安葬方式。實施樹葬之骨灰須經研磨裝入容器,其容器材質應易於自然腐化,且不含毒素成份。目前多使用玉米澱粉製作、可分解的骨灰罐。


    申請流程:

    1.準備死亡證明書正本、申請人身份證件影本等資料,向有辦理樹葬之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2.申請者先填具申請書及埋葬許可證明,需繳費者經受理審核後開立繳費單,申請人現場繳費並選擇埋藏方式。

    3.葬區之配置多以編號排列,有的可以挑選樹種、花種或區位,有的不得挑選穴位。確定葬區及穴位後,埋葬使用時需由巡員實地勘察確定範圍位置後方可進行埋藏。

    4.擇定日期及樹葬或花葬區位及穴位後,領取或確定使用之無毒性且可分解之環保骨灰盒及骨灰袋。

    5.留存樹葬或花葬時需核對之埋藏許可證明書。

    我要了解相關資訊


    上述內容以【內政部】公告為主。

  • Q

    什麼是「灑葬」與「植存」呢?

  • 回覆:


    在政府劃定的特定綠化地點、花園或森林,以拋灑或埋藏骨灰之方式進行,不立墓碑不設墳,不記亡者姓名,以供永續循環使用,並彰顯人於往生後一律平等之觀念。


    環保自然葬法符合環保又節省墓地,想想看,在看似公園的墓地,其中開滿玫瑰、櫻花、山茶、杜鵑、海芋等花朵,到處長滿樹林,蒼翠蔭天,不見一絲黃土,如此景象對於逝者是何等的享受、何等的安詳!人死後,終究黃土一坏,予其讓蛆蟲啃食,倒不如火化成灰,回到大自然的懷抱,無論是樹葬、灑葬、海葬、花葬,都是透過大自然的洗禮,讓生命經火化銳變,而脫胎換骨,浴火重生,來得自然,走得輕鬆安祥!

  • Q

    萬安生命有沒有提供「環保葬」的服務呢?

  • 回覆:

    有的,您的托付,是對萬安的肯定和信任!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絡:

    A.24小時免費服務專線:0800-899-999

    B.預約諮詢:填寫「預約諮詢表單」,客服⼈員會在週⼀~週五08:30-17:30主動與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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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萬安生命Google商家即時通訊

  • Q

    為什麼要做百日、對年、三年?

  • 回覆:


    【民間習俗】

    以宗教觀點來看,人往生後要接受十位神官的審判,因此每隔七天舉行一場法事,請諸佛菩薩幫忙亡魂消除業障,讓往生親人平安通過殿王審問。「百日、對年、三年」是在告別式結束之後舉辦的法事,主要用意仍是協助往生親人平安通過第八殿~第十殿的神官審問,然後順利投胎。

    當這些儀式結束,也象徵服喪期間須遵守的諸多禁忌都將結束,一切作息皆恢復正常。傳統禮俗多以父系血緣為中心,孝男(兒子、孫子)為主要祭祀者,出嫁女兒則不適合主事。


    *註:傳統習俗覺得出嫁女兒為別人家「媳婦」,是夫家的人,理當祭拜夫家祖先為主,自己娘家為輔。


    【現代觀點】

    1.「百日、對年、三年」等儀式較為簡單,可以委請法師或師姐來引導進行。

    2.法事進行多以由孝男主事,但目前多以小家庭為主且家中只生一位女兒,則可由女兒擔任喪主、主事者。

    3. 家屬可以在告別式結束後委託承辦業者辦理「百日、對年」的服務,待祭拜日前一~二個月業者通知家屬並確認執行細節。

    4.因現代人生活較忙碌,現今多數家庭大多改成作對年的當日,接著作「假三年」的儀式。

  • Q

    如何準備百日、對年、合爐祭品?

  • 回覆:


    【百日及對年】

    三牲(葷、素皆可)、十二菜碗、一碗白飯、四果、鮮花一對、三色金、銀紙、百寶盒、紅龜。


    【合爐】

    雞腿一隻、飯菜一桌、白飯一鍋(祭祖)、鮮花一對、三色金、銀紙、紅圓六粒、發糕六粒、清圓三碗、百寶盒。


    【小提醒】

    1.四果可以選擇(圓形水果,例如:蘋果、橘子、柿子、柳丁⋯)

    2.家屬可依各地習俗或配合先人生前習慣及喜好調整,大致上都採吉祥、福氣的飲食名稱。

    3.各地習俗不盡相同,執行細節須與禮儀人員確認,可另行增添祭拜物品。

    4.不宜祭拜的水果:釋迦、鳳梨、芭樂、番茄等,另外成串的水果或內含許多許多種子的水果也不適宜。

  • Q

    請問「百日」、「對年」、「合爐」的日期該如何計算?

  • 回覆:


    ➊百日:一般以亡者辭世的當天起算無論國曆、農曆計算第100天。

    ➋對年:以亡者辭世當日以農曆計算隔年的同一天。

    ➌合爐:需依照生辰八字擇日挑選良辰吉日舉行,需於滿對年後執行。


    *實際算法,會因各地習俗不盡相同,執行細節須與禮儀人員確認。
*切記:如遇閏年需提前一個月祭拜。

  • Q

    什麼是合爐、三年?

  • 回覆:


    【合爐&結爐(亦稱大祥)】

    1.將往生滿一年的新亡靈寫入祖先牌位內(如:姓名、生、歿日期)

    2.後輩子孫將其視同列祖列宗奉祀。

    3.通常需擇日,再由俗家師父乙名主持。


    【三年】

    在傳統習俗中,若已故親人為自己的父母或丈夫,需服喪三年。但因現代人生活較忙碌,現今多數家庭大多改成作對年的當日,接著作「假三年」的儀式。


    【小提醒】

    祭拜流程與準備的供品與百日、對年相同。

  • Q

    蠟燭在百日及對年要用什麼顏色?

  • 回覆:

    60歲以下用黃色的,60歲以上用紅色。(一般可用黃色)

  • Q

    對年與合爐是否可以同一天辦理?

  • 回覆:

    南部人禮俗是可以同一天舉辦對年與合爐,但北部人一般禮俗合爐是要擇日擇時。請師父看日子,核對子孫的生肖是否適合合爐的日子。

  • Q

    父母親未滿百日是否可以參加配偶家屬的告別式?

  • 回覆:

    屬於三等親內需參加告別式。

  • Q

    「家奠」與「公奠」要怎麼安排呢?

  • 回覆:


    家奠順序(可依家族成員之不同調整):

    一、夫或妻

    二、孝子、孝媳、孝女 

    三、孝孫、孝孫女

    四、夫胞兄弟 ( 家族 )、妻胞兄弟 ( 家族 ) 

    五、夫胞姪輩、妻胞姪輩 

    六、孝女婿 

    七、孝外孫輩 

    八、孝外甥輩 

    九、族親親友 


    公奠順序(依地方習俗略有調整):

    一、單位團體 ( 主祭者:○○○率同仁致祭 ) 

    二、個別來賓 ( 自由行禮或自由拈香 ) 

    三、瞻仰遺容

    四、大殮蓋棺 

    五、封釘 ( 凡逝者為已婚女性者 ) 

    六、點主

    七、繞棺 

  • Q

    親人離世後,要如何安置大體呢?

  • 回覆:


    1.需事先決定逝者的大體移置地點 ( 殯儀館或直接入殮的停棺處 )。 


    2.準備逝者的便服一套 ( 或直接入殮的壽衣 )。 


    3.大體進殯儀館前,須備妥逝者的死亡證明書4份 ( 做為進館、訂廳、訂爐等申請 )。 


    4.大體移至殯儀館冰存時,請留意館內相關重要規定:


    -若死因為「開放性之法定傳染疾病」,將不為大體洗身、著裝、化妝,直接於24 小時內火化、裝罐。

    -大體的冷藏規費,將視實際冰存天數計算 ( 依各縣市收費公告為準 )。 

    -逝者若非設籍地殯儀館內辦理奠禮及火化,依各縣市的規定會增收相關規費。 

  • Q

    要如何安排靈位?

  • 回覆:

    1.需先決定逝者靈位,要安置於殯儀館或家中 ( 或其他地點 ) 搭設靈堂。 

    2.靈位安置在殯儀館內,可委請館內代辦”每日早晨、傍晚供飯”。

    3.靈位安置於家中,需安排家人”每日早晨、傍晚供飯”。 

  • Q

    靈位放在家中要如何祭拜呢?

  • 回覆:

    靈前拜飯是我們表現「侍死如生」的反哺孝思,通常是由女兒或媳婦負責。但多數人因工作需求,亦可由家中人員輪流拜飯。若豎靈於會館或殯儀館,可請現場工作人員代辦。 


    一、上午七點:準備盥洗

    先將洗臉盆裝水,毛巾弄濕擰乾 ( 置於臉盆邊 ) 一併放於靈桌前,漱口杯裝水放在桌上,牙刷橫放杯口,牙膏放於杯旁,點香拜請逝者起床盥洗。 

                           

    二、盥洗後:用早餐 

    約5-10分鐘後,將水倒掉收起盥洗用具,依逝者平時的喜好準備早餐,置於桌上 ( 包括一碗飯、一碗菜、一雙筷子 ),要燒給逝者的紙錢一併置於桌上。約半柱香後「擲杯」請示往生者,若其用餐完畢則先燒紙錢再收早餐,隨後奉茶;反之,則稍待數分鐘後再「擲杯」請示。 


    靈桌上若有童男女,需另為其各備一杯或小碗的飯菜 ( 飯上放一些菜 ) 及一 雙筷子,只需於早餐時一起放上桌,直到逝者晚餐拜飯完畢後在一同收起即可。(依各地風俗不同而有所調整) 


    三、下午四點左右:用晚餐(天黑前) 

    晚餐與要燒的紙錢一併置於桌上,點香拜請逝者用晚餐,約半柱香後「擲杯」 請示,若其表示用餐完畢,則先燒紙錢後再收晚餐,隨後奉茶;反之,則稍待數分鐘後再「擲杯」請示。 


    四、晚上九點左右:盥洗休息 

    準備衣物、鞋及板凳,洗臉盆盛水,毛巾弄濕擰乾 ( 放置臉盆邊 ) 一併放於靈桌前,漱口杯裝水放在桌上,牙刷橫放杯口,牙膏放於杯旁,點香拜請逝者盥洗就寢。 

  • Q

    親友前來奠拜可以說「再見」嗎?

  • 回覆:

    友人前來拈香,應由家屬點香交於友人,並由家屬告知逝者何者前來,請保佑友人一切順利,行禮後家屬接香插置香爐上,友人離去時「勿道再見」。 

  • Q

    為什麼要做「還老愿」,什麼時侯做比較好呢?

  • 回覆:


    【傳統習俗】


    早期客家人移居台灣,在生活上遇到了多種考驗,在遷徏過程中,經歷了渡海、開拓土地的艱辛。在遇到生活危難時,往往會祈求神明庇佑來平安渡過,後來在生活中遇到不順遂時,也會向神明祈福,逐漸形成一種民間習俗與信仰。


    客家古禮中,人往生前,唯恐不及一一答謝神明,於辭世後,會由親人幫往生者做還願儀式,此儀式稱為「還老愿」,還老愿儀式所代表的意義在於透過酬謝神恩,將生前的罣礙與虧欠都還清,讓人生圓滿謝幕,經過這個酬還的儀式,讓亡者沒有牽掛的離開,象徵人生正式完成,對後代子孫也比較好。傳統是選在往生三年後,為往生者舉辦「還老愿」的儀式,但因應各地民俗不同,也會有所差異。


    【現代觀點】


    在經歷了族群融合與文化的演進,台灣客家人與閩南人的生活習俗已日益接近,民間信仰的基本教義亦是如此,在生命禮儀中,現今的還老愿儀式不再拘泥傳統客家的形式,只要以「孝道」為出發,不論是佛教或道教的作法,透過豐盛的供品及誦經禮懺,都可以將所做的功德迴向給往生者。


    由於「還老愿」主要酬還對象是天公(玉皇大帝)屬於吉事,在酬謝時間上並無太多的限制,且有別於以往農業社會需服喪三年,才能恢復正常作息;現今工商時代考量繁忙的生活步調,家屬可選擇在告別式前與功德一起做解結科儀,也可以在百日或對年時完成,幫助往生親人了無牽掛的去彼岸成仙成佛。

  • Q

    常見的「塔位、生前契約」投資詐騙手法有哪些?

  • 回覆:


    〈 常見手法一 〉 博取信任、進行假交易


    詐騙集團成員會先與被害人頻繁互動與相處,等建立基礎情感後,博取受害人信任並開始以「高報酬」、「可轉售賺取高額的價差」等誘因,吸引被害人加入投資。


    為取得被害人信任,有時也會在集團內「安插假買家,進行假交易」,讓被害人嚐到甜頭後,也會鼓吹被害人將房產抵押變現、持續投資。等到被害人想將產品套利賣出時,詐團成員便會謊稱買家有事等理由,消失不見蹤影。


    〈 常見手法二 〉 繳交手續費、升級套組


    一開始投資靈骨塔塔位詐騙話術,多以要求被害人「繳交手續費」、「加購升級套組」為理由,來取得被害人的投資金額,且交付金額的方式也會要求現金面交,等到得手後再以各種藉口取消、拖延投資交易,有時還會以被害人「違約」為由,逼其簽和解書或另外簽訂大額合約,把被害人當成肥羊,活剝好幾層皮。




    〈 常見手法三 〉 買滿基數、付代收訂金


    會告訴被害人收購塔位以「基數(10個)」為單位,如果手上沒有10個塔位是無法進行收購,因此會要求被害人買滿 1個基數(10個);也有以要購買骨灰罈、生前契約及轉賣塔位等事由,告知被害人,需先付「代收訂金」,等到被害人付款後,再也聯絡不上對方了。


    〈 常見手法四 〉 鼓吹投資購買生前契約


    台灣生前契約並無嚴格規定不得轉讓及銷售,有不肖業者為了推銷生前契約,便會以「增值」、「獲利」等話術來鼓吹消費者多買幾張來投資,過去就有些消費者一口氣囤了數十張生前契約,結果因無銷售管道、導致無法脫手的案例。


    〈 常見手法五 〉 假藉檢查名義,進屋推銷


    許多不肖靈骨塔塔位詐騙業者,常會假藉「檢查瓦斯名義」、「防瓦斯爆破」等手法,進入屋內並推銷靈骨塔塔位,或以其他不當推銷方式騙取消費者購買塔位,聲稱幾年後可獲利數倍以上。


    〈 更多投資詐騙新聞 〉





  • Q

    如何「透過立案業者買賣塔位、生前契約」避免受害?

  • 回覆:


    〈 方法一 〉 前往公司洽談,勿隨意簽訂文件



    洽談塔位時,應至對方辦公室談話,並全程錄音自保,同時在還沒確認是否為合作業者前,千萬不可隨意簽訂契約與委託書,如果有進行買賣行為,需要求公司開立發票,且在拿到錢之後,才交出塔位所有權狀正本、印章、身分證正本等重要文件。 


    〈 方法二 〉 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


    生前契約販售與殯葬相關商品,是「法定特許事業」,業者都需符合一定的規模條件。因此,在進行買賣交易時,消費者可先到「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查詢合法生前契約業者名單,並透過公司電話進行查證,再與立案許可「合格登記的殯葬業者」進行交易。


    〈 方法三 〉  定期信託查詢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預收生命契約費用的殯葬業者,需將該費用75%交付信託管理,且同時將信託提撥金額資訊公布在網站上,消費者可定期向信託業者查詢信託狀況,若提撥金額與繳款比例不同時,需向業者反應或向主管機關檢舉。


    〈 方法四 〉  撥打反詐騙165專線


    有任何疑慮,也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詢,千萬不可只聽信業者的片面之言,務必提高警覺,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