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我是「榮民」,想詢問有關榮民的喪葬補助?

  • 回覆:


    一、對象:公費安養榮民(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


    二、申請人: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家屬、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


    三、承辦單位

    1.安養內住之榮民(各榮家)。

    2.安養外住之榮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四、檢附申請資料

    1.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2.載有亡故榮民死亡記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但受理機構得連結內政部戶役 政資訊系統查詢列印者,免附。


    五、申請期限:請於死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我要了解相關申請資訊


    上述內容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為主

    資料路徑: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首頁>主要服務>服務照顧>善後服務>喪葬補助